浙江天平拍卖有限公司关于新昌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期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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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平拍卖有限公司关于新昌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期的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新昌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TP2024002
项目名称:新昌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期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昌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一年,项目所有内容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方式: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注册后,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跳转登录或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或短信验证码或CA方式登录),依次进入「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在线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
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公告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潜在供应商只有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并获取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制作并提交(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天平拍卖有限公司(新昌县七星街道十九峰路99号海关大楼201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开标,投标人在线参加)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jvDeyAJ07ep/u3IOtQBY2Q==&utm=app-announcement-front.354d6ec3.0.0.3d3e8670fde511eeb565950486327b7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需要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作为存档资料。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商务局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十九峰路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257197
质疑联系人:徐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257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十九峰路99号海关大楼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冬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19562161
质疑联系人:俞彬
质疑联系方式:1865758441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昌县财政局
地 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传 真:/
联 系 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新昌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期公开招标文件.doc329.7K